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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电联成果鉴定办公室的由来
电力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原来由电力部科技司主管,日常工作和办事机构设在电力部科技开发服务中心,1998年,电力部撤消后,电力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由国家电力公司主管。2002年底,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出台,电力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的状态。为了保证工作的延续性,2004年4月经国家电力公司、国家电网公司和中电联领导同意,电力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由中电联负责。 为此,中电联于2003年9月29日发中电联理[2003]72号文,明确成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成果鉴定办公室,并于2004年6月29日发中电联科[2004]73号文件,印发《电力行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管理暂行办法》。 中电联成果鉴定办公室开展电力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以来,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,以科学严谨、实事求是的精神,严格按照《电力行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管理暂行办法》开展工作,不断提高、改进和完善鉴定管理工作,打造品牌,使之在电力行业乃至在全国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度,得到了行业的认可。 截止到20... [详细介绍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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